办案宗旨:“三个穷尽”的办案原则,“穷尽事实、穷尽法律、穷尽智慧”,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每个案件都当作精品案例来做。一、基本情况 刘新勇,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详细>>
律师姓名:刘新勇律师
手机号码:15127175388
邮箱地址:sjzlawyerliu@163.com
执业证号:11301201610421394
执业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99号(友谊大街与工农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河北中烟公司对面),北院508室(新办公楼)。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王朝辉 黄斌)买房人赵某将卖房人杨某告上了法院,称赵某违约,应向其返还双倍定金20000元,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 据了解,这是一起因卖房人职业和风水问题而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今年3月,赵某和他母亲看中了杨某的一套房屋,向杨某支付购房定金10000元。后赵某母亲了解到杨某在殡仪馆工作,认为这套房屋的风水不好,要求杨某退还购房定金。杨某不同意,并多次催告赵某按合约支付购房首付款。由于赵某未在合约规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杨某告知赵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将该房屋出售他人,赵某认为杨某违约,遂将杨某起诉至法院。 审理中,承办法官王朝辉在厘清事实后,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析理,指出杨某在殡仪馆工作与其房屋的风水好坏,不能成为赵某不按约支付首付款的理由,赵某因违约在先,导致诉争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法官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自愿返还赵某部分定金。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5127175388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99号(友谊大街与工农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河北中烟公司对面),北院508室(新办公楼)。
Copyright © 2017 www.sjzlawyerli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