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宗旨:“三个穷尽”的办案原则,“穷尽事实、穷尽法律、穷尽智慧”,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每个案件都当作精品案例来做。一、基本情况 刘新勇,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详细>>
律师姓名:刘新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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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小汪醉驾撞上高速公路护栏,随车的哥哥大汪出面“顶包”,后被警方识破,慑于法律威严,汪氏兄弟投案自首。日前,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对小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包庇罪对大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2016年10月17日凌晨许,小汪酒后带着哥哥大汪,驾驶一辆轿车行驶至汉洪高速公路,突然失控撞向护栏,造成车辆受损。交警赶至现场,依法对小汪、大汪抽取血样送检,并将汪氏兄弟送至武汉市汉阳医院醒酒中心约束至酒醒。经鉴定,小汪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63.19mg/100ml。
在接受警方调查中,大汪谎称他是司机,其提供虚假证言包庇小汪。此后,警方通过调取视频及走访证人等,锁定小汪才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司机。慑于法律威严,同月21日,汪氏兄弟到交管部门投案。大汪主动承认事发时由弟弟小汪驾驶轿车,其作假证包庇小汪的犯罪事实。小汪也承认是他开车出的事故。
2016年11月17日,汪氏兄弟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今年4月,小汪被逮捕。
蔡甸区检察院认为,小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大汪明知小汪是犯罪嫌疑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将二人诉至法院。鉴于二人投案自首,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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