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宗旨:“三个穷尽”的办案原则,“穷尽事实、穷尽法律、穷尽智慧”,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每个案件都当作精品案例来做。一、基本情况 刘新勇,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详细>>
律师姓名:刘新勇律师
手机号码:15127175388
邮箱地址:sjzlawyerliu@163.com
执业证号:11301201610421394
执业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99号(友谊大街与工农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河北中烟公司对面),北院508室(新办公楼)。
最近有很多购房者咨询从开发商处收房后对房子不满意想退房,那么,购房者收房后还能退房吗?收房后是不是表示对开发商房子现状认可了,任何时候都不能退房?房屋出现下面三种情况,即便是从开发商处收了房也可以要求退房。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比如:地基、承重墙等。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即便是交付使用,购房者仍然可以要解除合同向开发商退还房屋。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房屋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担保责任,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但是如果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多次维修不能解决,严重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比如:开放商交付的房屋严重漏水,经多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这种情况购房者就可以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解除购房合同,退还房屋。
3、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购房者没有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取得办理不动产权证超过一年。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动产需要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是一项重要的义务,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长期不能取得产权,开发商构成违约,同时导致了购房者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屋。
石家庄房产律师刘新勇提示:房产是家庭重要资产,在购买房产出现问题后要慎重考虑是否退房,在选择退房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判断是否符合退房条件,同时帮你查询一下开发商的资信情况从而避免退房后出现“房钱两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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